华语小说世界>都市>雄兔眼迷离 > 佳偶(二十二)
    存善堂到国公府的路太远,远到他这个能从平城跋涉回京的人,竟然无法走到江府大门前。甚至于,老李头的脚,都没跨出存善堂的外院。

    平城一别三年,薛家一事,随着众人唾沫逐渐消弭,连临行前宋柏血迹森然的脸,都开始模糊。

    “宋将军,我我这把骨头,我怎么出的了城?”

    “我自会想办法,随身衣物已替你备好,这就走吧。这个荷包里的东西,死不了就贴身藏着,要死的话,死之前记得嚼碎了咽到肚子里去。”

    “这是什么?宋将军宋将军”?老李头被宋柏推的跌跌撞撞。平城长久未战,一众将士虽不甚注重仪表,但终不似今日宋柏这般一身粘腻腥气,熏得老李头一个终日闻惯了药草的人几欲作呕。

    宋柏并不与他拖延,连拉带拽扯着老李头到了暗道口,将那个小荷包塞进他胸前衣襟里,咬牙切齿道“里头东西一个给薛凌,布条布条,若若宋家还在,替我交给我儿子。”

    “宋将军,我怎么回的去啊你先放手你先放手”。老李头怎么也掰不开宋柏按在自己胸口的手。他没能生出半分被委以大任的义勇,反而愁的一瞬间老了十岁。

    上次梁胡战起,他,妻离子散,家破人亡。

    他倒是祈祷过,薛弋寒能长驱胡地,大杀四方,以牙还牙,以眼还眼。可惜,当年的胡人一求和,皇帝便顺水推舟的下令固守即可。

    也许那个时候,他真的有勇气与拓跋氏拔剑相向。可在这座平城里苟延残喘数十年,时而冒出来的偷生窃喜,在日复一日的累积下,终于是压过了滔天恨意。

    要决绝的丢掉眼前的一切,虽说来豪迈,实则是莫大的孤勇。对一介庶人来说,过于为难了些。

    只有些事,由不得选择。就像他祈祷当年不要停战一样,他暗地里祈祷的不要再起战的话,也并没哪位神仙听到。

    宋柏仍未松手,他抓着老李头衣服,几次要将人按入暗道,又拉了回来。红着眼睛道“罢了,不要给我儿子。”

    不要给他儿子,他死守这座城,就是想换一家老小安枕。那种东西,给儿子做什么呢?

    “到底给还是不给啊”老李头被宋柏来回拉扯,又被他语无伦次的话弄的糊涂,都忘记自己回不回的去还是个未知数。

    “给薛凌。”